服务热线:400-102-0791

2023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10 11:32:39点击次数:591次
留学生落户新政策解读

01新政中取消了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的限制,只要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即可申请落户
解读:
回国后2年内必须在上海开始工作,超过2年才来上海工作就不能落户了。

02新政策明确了留学博士的就读年限,加入具体学习时间,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另外,联合培养、中外合作的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解读:
此次针对博士学位留学生增加非常具体的在外就读年限,其实是对于细节方面作出更加详细的要求。

03留学新政策对学校有所调整
解读:
老政策:是国内“211”大学获得本科学位。
新政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
将国内“211”学校获得本科学历改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并且还规定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此条改变其实是对留学生的前置学历有明确要求,前置学历必须是“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位,而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将不可用。
老政策:国(境)外世界排名500强高校
新政策: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将国(境)外世界排名500强高校改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这意味着原本国外一些不错的大学,但不在世界500强排名的名单里的学校学生归国之后,不再需要缴纳1年1.5倍社保,只需要缴纳半年一倍社保基数即可。

04留学新政策对境外学习时间有所调整
解读:
1、半年1倍类型留学生,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要求从1年增加为2年,且硕士不低于半年;
2、一年1.5倍类型留学生,最高学历为本科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从1年增加至2年。
3、博士,境外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365天, 如为联合办学等性质,境外不少于180天。
4、最高学历为硕士,只需要境外累计半年,不看本科境外天数。
5、联合办学,本科365天,硕士180天。

05留学新政策中这些留学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解读:
1、知名国外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
2、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高管
3、海归高层次认定人才
4、前500博士

06留学新政策对留学创业落户有所调整
解读:
取消原本的创业落户政策,改为更细致的要求,秉持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的留学创业者来沪创业,公司聘用员工不得低于2人,实际缴纳不少于50万,社保缴纳6个月即可,不需要强调社保基数。

07留学新政策对申请材料的调整
解读: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中,没有要求提供个税单和社保单。

08加大留学人员引进力度
解读:
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留学生落户上海具体内容
学历要求: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1年如果是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不少于半年
2、在985+211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以及上学历,并在国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在非985+211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落户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激励条件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学历学位条件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学历学位条件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友好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4楼
服务热线:400-102-0791

江西省友好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 2017 - 2020 友好留学, All Rights Reserved | 隐私申明 |赣ICP备17010064号-1  公安备案号36010202000496

注册报名

您的姓名

电  话

在读年级

意向国家

 

欧洲留学

饶老师

亚洲留学

陈老师

澳新加

朱老师

英国留学

李老师

美国留学

朱老师

微信留言

WeChat